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第五期
“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学技术局,省有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建设,支持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开展科研工作,提高学术技术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近期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并列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报对象必须德才兼备,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2016、2017、2018年已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今年不再参加申报。
二、项目资助重点
围绕江苏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
三、项目资助标准及资金拔付
1.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拨付30%。考核验收工作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人才办”)统一组织。
四、推荐名额
根据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目前尚未获得项目资助人数的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总项目资助数,并按照各地、各有关部门培养对象总人数的一定比例,测算确定分配名额。
各地、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名额推荐申报对象,不得超报。
五、有关要求
1.各地、省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省“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工作,对申报的项目经专家初评、审核确定后报省人才办。省人才办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择优确定拟资助项目。
2.申报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经费预算合理。申报材料样式可从省委组织部网站(www.jszzb.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中下载。上报的材料主要有:
(1)《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
(2)与申报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附件材料请和申报书按目录归类整理,用A4纸装订成一册。
(3)《2019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申报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限300字以内)。
(4)各地、省有关部门申报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申报汇总表》。
3.请各地、省有关部门于2019年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
省人才办(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联系人:丁云霏,025-83393815;郑开萍,025-85486005。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邓逸民,025-83359584。
邮箱:333gc@163.com,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8号楼;邮编:210013。
附件:1.《2019年度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书》
2.《2019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19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