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提出的“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关爱要求,及中央关于“加大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要求,近日,经江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贴标准,调整后人均较调整前翻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