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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务员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2-03-08   来源:   点击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的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

1. 省公务员局职能、负责人姓名。

2.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3.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 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省公务员局网页:https://www.jszzb.gov.cn/co106/index.html。

2. 省公务员局新闻通气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对外独立履行法定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须提供身份证明,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江苏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省公务员局网页(https://www.jszzb.gov.cn/co106/index.html)上下载电子版本。(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渠道

1.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江苏省公务员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接收当面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 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邮寄至“江苏省公务员局”,注明“公务员一处收”,邮编:210013。

(二)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 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 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 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三)信息处理费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公务员一处,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联系电话(兼传真号码):025-83392590,邮政编码:210013。

有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025-83392590。

四、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将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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